据《信息时报》报道,广州市社情民意中心最近作的广州“廉政建设公众评价”抽样调查中,招生、看病就医、打官司、人事安排等4个非经济领域成为目前公众认定腐败现象的高发地带。
读者是否发现此次认定的腐败高发地带排行榜与以往的有什么不同之处?不同之处就在于,以往的腐败高发地带往往是根据有关部门公布的某段时间查处的腐败案例的数量和涉案金额的大小等来确定,而此次则是根据受访企业和市民的主观感受(就是民意)认定出来的。此次由民意评选出的四大腐败高发地带也许在涉案金额和涉案人员级别上还比不上经济领域那些动辄上亿的腐败案件,但从其对社会和民众危害的角度来说,则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请看招生、看病就医、打官司、人事安排这几个领域,无一不是和公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领域:招生与人事——
关系到个人一生的发展方向;打官司——
社会公正与社会道德的评判准绳;看病就医——谁能保证没有个大病小灾的。而这些和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领域的腐败一旦发生,对于公民来说,只能是“无所逃也”。就拿教育领域的腐败来说,尽管教育系统的“权力”看似有限,但是教育关系整个社会,触角无处不在,哪家不会有孩子上学的问题?即使教育领域腐败的数额不大,也能够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不仅会通过受教育者、受教育者的家庭、朋友等多个层次和环节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传播腐败的影响,而且会把腐败的恶性理念传导给学生,直接影响未来几代人的思想文化观念。其他如司法腐败、医疗腐败、人事腐败也大体如此。这也正是受访民众将这四大领域评为腐败高发地带的原因所在。
所以说,四大腐败高发地带的认定是受访市民民意的体现,而广州市社情民意中心的调查则是民意表达的一种方式。那么谁应该对这些表达出来的民意负责、作出反应呢?当然应该是由代表民众行使权力的各级政府和人大代表对此负责了。民意能够充分、自由地表达出来,政府能够及时地了解民意、解决民意提出的问题,这是现代社会政府与民众良性循环的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人民赋予各级人大和政府权力的目的是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为自己的权益服务。
而政府了解民意、为民众服务的一个前提是民意能够充分、清晰地表达出来。表达民意的方式有多种,如通过人大代表、上访等等,而民意测验或调查无疑是其中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在欧美等民主国家,民意调查是用来反映民意的一种常见手法并且成为政府决策的一个制度化依据,而执行民意调查的有政府部门、媒体、专业民意调查机构等等。相对于其他方式,民意调查反映出来的是一种在一定程度上比较普遍的民意,大体上代表了民众对某些问题的基本看法。因此,政府对此反映出来的民意无不极其重视,一旦民意测验显示某类问题是民众比较关心、关注的,政府肯定会全力以赴解决这个问题。为什么呢?因为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会直接影响到选民的支持率,会直接影响其在下届选举中的命运。前不久,美国加州前州长戴维斯就因为不能解决民众反映强烈的就业、工资削减问题而被加州选民罢免,就是尊重民意的具体表现。民意能够充分地反映出来,并且得到政府的充分重视,这就是胡锦涛总书记一直强调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但在我国,像此类反映民意的调查还很少,更谈不上什么制度化,这无疑和现代政府要求的政府、民众的互动是不相符合的。如果各级人大和政府能多一些民意调查,能让媒体和民间测验机构更多地参与民意调查,能让这种民意调查形成一种制度,能让民意通过这种途径多一些表达,政府和民众就会多一些互动,民意就会多一些被尊重,民众关心的问题就会多一些解决!
决策方式的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核心型”→“精英型”→“民意型”三个阶段。在核心型决策体制中,由于各种原因而居于资源控制中心的领导者个人具有对各类事务的绝对发言权与判定权;精英体制是通过建立某种遴选程序产生出在数量及影响范围上均较少数核心领导者更为广泛的专业人才,并使其在决策预案的提出、选择建议及决策实施监控方面有相对独立的责权;在民意型体制下,公众意愿及其变化成为政策与决策演化的依据。
从优劣点来看,核心型决策体制具有高效的动员能力,但是蕴含着较为重大的决策风险。从长线而论,资源高浪费及潜隐的决策层与公众的“自然隔离效应”在所难免;精英型决策具备专业效率,但整体而论精英是在大众中形成的“意见贵族”,即他们的意见有较大的权重,并被假定为代表普通公众意见,但在实际上“精英化”本质是一种将精英从普通公众中“抽离”的过程,他们会更多地反映一种专业模式化的观察视角,而并不能保证他们仍然可以始终忠实、持续、全面地反映公众意见(例如在社会生活方式两极化的过程中,目前的大众媒体充斥着代表“新生活”一级的具有强有力舆论影响能力的“网络人士”、有车阶层、时尚消费者的意见,就是一种典型的精英化思路的表现);而民意型体制,从短期来看,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去把握动态变化的民意,成本相对更高,但从远期而言,可以降低失误型决策的机率,同时在出现合理失误的情况下,可以拥有公众分担责任与后果的社会心理机制。
目前一种有可能实际被接受或使用的模式,是改善民意获得机制条件下的精英支持制度。尤其在民意由于利益、信念多样化的原因而趋于分歧的情形下,强有力的精英介入较易获得最低限度反映民意需要的选择方案。而在公众整体的活动范围、社会见识、基本理念仍然有待发展和提高的情况下,民意调查是一项成本低廉、可高效实施、经常进行并可具备较强针对性的实用民意反应工具。
决策依赖民意调查的程度可以衡量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一个企业决策的基本质量。在世界范围内,除非洲外,按份额与调查费用份额的对比,亚洲的调查化程度是最低的,其次是南美,再次是美洲,又次是欧洲(我们可以从这里看到与金融危机影响程度的一致性,这决不仅仅是巧合)。亚洲人口占全球的50%,GDP差不多也占50%,而民意与市场调查方面的费用仅占全球的12%。在1996年,欧洲、北美、亚洲在民意与市场调查中投入的费用分别为479亿、372亿和126亿美元。中国与美国之间,GDP之比约为1∶5,而民意与调查的费用投入约为1∶65,而在中国的费用中大约77%是由海外投资者提供的,如果将此提去,则中美之间的民意与市场调查费用投入比为1∶280。即使我们将我国在市场调查与社会科学、软科学研究方面的费用全部计入在内,中国在1998年的整体民意与市场研究费用不超过7000万美元,而其中真正由中国机构支付的费用不到2000万美元。这就是差距。
认识接二连三的失误型的重大投资项目、社会公共管理机制中缺乏有效的解决方案、社会监督机制疲软的根源,不能脱离开我国在民意调查方面的极度薄弱的状况来理解。即使在已经实行了更为高效的民意反应机制的国家,大量的、经常的民意测验、消费者调查、用户调查仍然得到十分的重视。结果在民意反应能力方面,一种具有“马太效应”的状况出现了——越重视民意的,越能收获较好的效果,从而越有依赖的倾向,而反之决策失误越多,对于民意研究投入的心理承受能力越弱,更少利用民意研究机制,这样决策的质量差距就愈益拉大。
这种拉大与高新科技领域的差距发展有某种类似性,但后果会更严重。工程技术方面的创新发展对于社会生产力的提升有着十分重大的作用,它决定着社会新增资源的数量、速度与结构,但是以民意反应为核心的产业化人文技术决定的是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这种配置方式反应的是一个特定文化状态下的公众所乐于接受的社会生活安排,在这里,民意的成分越多,公众的参与感会越强,社会安排与自己的心理需要越为接近,自愿介入成分越高,社会摩擦的程度就越低。在等量的工程技术发展水平上,人文协调技术将直接决定着工程技术成果的实际利用水平、利用效率及再创新的社会激励能力的水平。
现代民意调查作为一种人文协调的基础工具,包含着4个方面的要件:
①独立性:研究的实施者本身与成果及其利用并不具备直接利害关系,从而避免立场偏向;
②客观性:发展汇总公众意见的有效处理机制,而不是先入为主式的民意拼装甚至伪造;
③科学性:使用实验心理学、应用社会学、数理统计学、大众传媒学、市场营销学、计算机科学的成果,发展出具备代表范围明确、突破心理防线、挖掘公众真实心意、借重合理的分析模型的研究方法体系;
④动态性:信息化社会导致民意的存在与发展条件有了重大变化,信息即时性要求有了重大提升,民意调查应具备高效的收集处理能力,并具备对多方位、持续性的监测与反应功能。
要充分利用这样一种研究技术,最重要的是对于民意调查技术利用的立场突破。60年代美国国会要求政府与其主办的所有民意调查研究机构脱钩,其核心也正在于解除利益牵连。国际化的跨国公司虽然有强有力的市场调查部门,但其功能主要在于选择辨别所使用的专业调查服务机构和有效利用调查结果,而大量的数据收集、分析与判别工作,都委托由独立的专业研究机构进行。研究立场直接与研究结果的中立、客观的基本价值相连。
每年在中国高校中毕业的毕业生,除了大量从事技术工作的以外,更多的是从事各种形式的管理服务,但是如果有相当部分的边缘学科人才去从事发展民意收集与分析技术的专门产业,技术开发与管理服务就有可能更有效地建立在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满足公众具有高接受度的发展方向上。由于越来越多的决策主体需要担负相对独立的决策责任,面对越来越错综复杂的社会条件,资源拥有与分配条件也愈益严苛,因此需求民意调查的客观动力将会加强;另外虽然有国际上较成熟的研究技术可供借鉴,但是民意研究成效与技术手段本身与本国文化社会背景的关联性极大,因此的确存在着推动形成和壮大有我国特点的专业民意研究人才群体的必要性。在这种服务能力初步形成,并让以前卫心态进行尝试的决策群体获得实际的酬偿因而焕发出持续投入的积极性之后,民意调查在我国的良性社会发展基础就告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