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6年的公德调查表明,60%以上的北京市民认为社会公德水平有了进步
2、违反公德的现象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改善程度参差不齐
3、北京市民在社会公德四个具体方面的评价处在中等水平
4、北京市民突出的美德有乐于助人、热情待人、尊老爱幼等
二、公德缺失原因的社会文化心理分析
1、中国传统的社会中缺乏现代意义的公共生活
2、传统社会中公共生活的缺乏,造成了公共精神的缺乏
3、缺乏公共精神是一种相当普遍的人格缺陷
4、普遍存在的缺乏公共精神的人格缺陷是目前社会公德缺失的主要原因
三、现阶段社会公德建设的社会心理基础
1、建立良好公共生活秩序是市民的热切愿望,是社会公德建设最广泛的民意基础
2、自由独立、平等民主、法制治国等现代意识日益深入人心
3、传统文化对个人修养的强调,为现代社会培养市民公德精神提供了坚实的文化心理支持
4、热情友善、助人为乐、礼貌待人等优良传统是北京市民公德建设的良好基石
四、提高市民公德水平的相关建议
1、提高公共生活秩序的规范性
2、提高监督、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3、充分开展公共精神和公德意识的教育工作
公德是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简称,是一种与个人德行(涉及个人生活以及品德、作风习惯等)相对的起码的生活规则。它是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依靠社会的舆论、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等力量来维持,为每个社会成员所遵循。社会公德有三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反映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公共交往公德,二是反映人与社会间关系的公共场所公德,三是反映人与环境之间关系的人类环境公德。社会公德水平的高低,影响着每个人的身心健康,与人们生活休戚相关,而一个城市市民的公德水平是城市精神风貌的重要体现。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上所反映出的公德匮乏的问题,被广大的学者和普通百姓所关注。
从2002年开始(除了2003年外),
北京社会心理研究所针对不同的调查重点,对北京市民进行了社会公德的系列抽样调查。
2006年3月,又对北京市民进行了社会公德的电话抽样调查。调查采用随机拨号的方式对分布于北京市八个城区的居民进行电话访问,共访问702人。从综合评价和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文明礼貌、热心公益具体评价四个方面,调查北京市民的社会公德态度。
我们结合北京社会心理研究所多年的
调查结果,对北京市民的公德行为和态度、社会公德缺失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提高市民公德水平的相关建议。
一、2006年北京市民公德态度的抽样调查结果
1、2006年的公德调查表明,60%以上的北京市民认为社会公德水平有了进步
2006年的公德调查表明,虽然60%以上的北京市民认为社会公德水平有了进步,但在公德水平的改善幅度方面,与2005年相比较有所下降。
在综合评价中,对于“今年与去年相比,北京市民(常住人口)社会公德水平有什么变化”的评价中,半数市民认为有一些进步。其中, 6.3%的市民认为有很大进步,53.8%的市民认为有一些进步,32.6%的市民认为没什么变化,0.7%的市民认为有一些退步,0.3%的市民认为有很大退步。
从与2005年的比较看,认为公德水平在改善的幅度方面有了一定的下降,而认为没有什么变化的比例有了上升(见表一)。
表一 您认为,今年与去年相比,北京市民(常住人口)社会公德水平有什么变化?
2、违反公德的现象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改善程度参差不齐
市民最反感的违反公德现象中,许多现象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改善程度参差不齐。“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宠物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后,主人不予清理”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争抢拥挤”等行为,有了明显的改善,而“机动车抢道乱行”、“在公共场所异性间过度亲密”两种最反感的违反公德行为的改善程度不明显。
2004年和2005年,我们连续调查了市民最反感的违反公德现象,2006年,我们主要调查了违反公德现象的改善程度。调查结果显示,市民最反感的违反公德现象中,“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宠物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后,主人不予清理”和“乘坐公共交通时争抢拥挤”等行为,有了明显的改善,而“机动车抢道乱行”、“在公共场所异性间过度亲密”两种最反感的违反公德行为的改善程度不明显(见表二)。其他改善较大的行为还有“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在禁止吸烟的场所抽烟”和“说话不文明”等(见表三)。
表二 北京市民最反感的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排名及改善程度
表三 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发生一些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您认为,今年与去年相比,下面哪些不良现象改善幅度比较大?(多选)
3、北京市民在社会公德四个具体方面的评价处在中等水平
北京市民在社会公德四个具体方面的评价处在平均数3的稍上方。认为北京市民在“热心公益”方面做得最好,其次是“文明礼貌”和“环境保护”,最需要提高的是“环境卫生”。
表四 用5分制给北京市民在维护社会公德的四个方面打分
表五 请您用5分制给北京市民(常住人口)在各方面的文明程度打分:“1”分代表“文明程度低”,“5”分代表“文明程度高”
从社会公德四个具体方面的横向比较看(见表四、表五),北京市民在热心公益方面做得最好,其次是文明礼貌和环境保护,做得最差的是“环境卫生”。从纵向的比较看,“环境卫生”和“文明礼貌”方面的文明程度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环境保护”的文明程度却有了一定下降。
客观地说,社会公德四个具体方面的评价水平都不太高,都处在平均数3的稍上方,按照老百姓的说法就是一般般,还可以。我们在调查中也明显感受到,市民对北京市公德水平的提高还是持肯定态度,但总觉得不尽如人意,感觉应该做得更好,所以,尽管在很多具体方面已有了较大的改善,但离人们的期望仍有相当的距离。
4、北京市民突出的美德有乐于助人、热情待人、尊老爱幼等
北京市民突出的美德主要有乐于助人、热情待人、尊老爱幼、热心公益和礼貌平和。善待外来人口是80%以上北京市民的行为准则。
北京市民突出的美德主要有乐于助人、热情待人、尊老爱幼、热心公益和礼貌平和(见表六)。
表六 您认为在社会公德方面,北京市民哪些美德比较突出?(多选)
热情、礼貌待人是北京人突出的美德特点。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游客都充分的体会到这一点,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从文明礼貌的具体行为来看:据被调查的北京市民所观察,59.4%的人认为在公共场所遇到事情,会有人施与帮助,但也有33.8%的市民认为人群中不会有人主动站出来加以劝解或施以援手;85.9%的人认为在日常人际交往中,大多数人都会注意使用文明用语,做到以礼待人;对待外来人口的态度上,46.7%的人认为北京人对待外来人口都比较友好或非常友好,认为对外来人口较不友好和非常不友好的仅占19.2%。
二、公德缺失原因的社会文化心理分析
在物质财富日益丰富的现代社会,公德缺失和诚信缺失、信仰缺失等问题一样,日益成为现代文明发展的阻碍。卢梭在18世纪所提的“科学越发展,道德越堕落”的箴言,似乎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公德缺失,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道德的失范,被人们认为是当今社会的痼疾,很长一段时间来,都是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从我们的调查能感受到,尽管社会呼吁公德建设已有很长时间,政府也花了相当的人力物力,采取了诸多措施,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社会主义的文明公德水平,在某些方面已有了一定的提高,如报告所反映,在微观水平上,某些违反公德的行为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是从宏观看,最近两年,市民社会公德水平的评定都在平均数附近,没有显著的提高,社会公德的现状离市民的期望仍有较大的距离。
我们更愿意相信卢梭提出的是一个警示,科学或者是生产力的发展和道德并非矛盾的,但道德也是具有时代意义的,关键是如何有效承建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道德观念,使之能适应和促进新的生产力的发展。
调查显示,多年来,公德建设成效似乎还是徘徊不前,追溯社会公德缺失的社会心理根源有助于我们对问题的分析和采取相应对策。
从社会文化心理的层面来分析,造成公德缺失一个重要原因来自社会长期以往公共精神的缺乏的文化心理缺陷。因此,下面我们主要探讨公德缺失的社会心理原因,挖掘现阶段公德建设的社会心理基础,并提出相关建议。
1、中国传统的社会中缺乏现代意义的公共生活
所谓公共生活,是与政治学中“公共领域”类似的一个概念,哈伯玛斯将公共领域定义为:“市民可以自由表达及沟通意见,以形成民意或共识的社会生活领域,其要件是所有市民应有相等的表达机会”,“公共领域”主要强调的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平等与参与,我们所说的公共生活指的是公民参与一般性的公共事物的领域, “公共生活”存在的一个重要基础是,人们认同面对公共生活的个体是处在平等地位的,有着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公共生活也体现了社会结构的特点,个体间是平等的社会关系,从具体内容看,公共生活最主要包括了与政治内容相关的公共生活、与经济活动相关的公共生活和与宗教相关的公共生活和其他日常公共生活。
中国传统的社会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社会商品交往活动极不发达,与商品交换相关的经济公共生活极为有限;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个人以平等方式表达政治意见参与政治活动的机会和空间也极小,有也仅存于士大夫等阶层,其他社会活动的范围都相当有限。社会结构以家族社会结构为主体,与之相对应的是宗法社会的意识形态。在这种社会状态下,人与人的关系,正如费孝通先生所剖析的是一种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特点,即“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社会关系只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差序格局否认了团体的存在,更没有公共生活的存在。林语堂先生也指出,“在儒家的社会与哲学中,我们看到了由‘家’向‘国’的直接过渡,这是人类组织形式的两个连续阶段”,“家庭制度是中国社会的根基从家庭制度发出家庭观念,从家庭制度中发出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国是家的外延和扩大,因此传统的中国中,个体社会关系以血缘和地缘为联结,社会秩序表现为严格等级制度。
人际上的差序格局、政治和日常生活中的等级格局,造成体现为个体平等独立的公共生活空间极其狭窄。
2、传统社会中公共生活的缺乏,造成了公共精神的缺乏
人的道德观念是与其社会特点相适应的。一个人的社会关系是体现他人与自己关系远近的网络所构成的,他应用不同的道德和行为准则来处理人际关系,因此,在社会关系的认同,在与之相对应的道德观念的认同,在个体的社会心理结构上,也体现着差序和等级的特点。在传统的道德观念中,有对家族成员的道德准则,有对同乡或朋友的准则,也有对国家的道德准则,但缺乏对公共生活中所必需遵循的生活准则的认同。由于公共生活不发达,和在有限的公共生活中所行得通的是等级制度,长期以住,便造成了社会心理中公共精神的贫缺,在这种整体的环境下,个体的心理结构中的公共精神意识更为柔弱和残缺。
简单地说,公共精神可以理解为社会成员在公共生活中对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的主观认可并体现于客观行动上的遵守、执行。公共精神是个庞大的体系,涉及到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公共生活领域,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个人生命健康和生活秩序,公共精神包括独立的人格精神、社会公德意识、自制自律的行为规范、善待生命社会的慈悲胸怀。独立的人格精神是公共精神的基本前提,社会公德意识是公共精神的重要内容。
3、缺乏公共精神是一种相当普遍的人格缺陷
从传统的历史文化看,缺乏公共精神,尤其是我们调查所针对的公德精神,在社会的层面看,是一种社会心理的整体缺陷,从个体看,则是一种相当普遍的人格缺陷。
2002年的公德
调查中,对于公德的态度,北京市民高度认同“人人都有遵守社会公德的责任和义务”和“社会公德维护的是全体公民的整体利益”等观点,但有42.1%的人并不赞同“不能和不讲社会公德的人做朋友”这一观点。从中可看出,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否遵守公德并不是评价一个人的核心特质。是否善良、正直、诚实是大部分市民所认同评价人格的特点,但对很多人来说,是否遵守公德并不是很重要的人格评价因素。
4、普遍存在的缺乏公共精神的人格缺陷是目前社会公德缺失的主要原因
现代社会公共生活已得到了广泛的拓展,但社会文化中长期以往所造成了缺乏公共精神的人格缺陷仍没有根本的改变,这是造成公德缺失的主要原因。
现代社会的发展,社会交往已经完全突破了血缘、地缘的限制,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借助网络技术等通讯技术的辅助,人们的公共生活已经得到了最充分的扩展,公共生活成为人们重要的生活领域。在中国历史的意识领域中长期处于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其强调仁义礼智信,重视个体修身养性,强调内省和道德力量等思想精华依然为大多数市民所推崇,但同时,传统中缺乏公共意识,尤其是对公德的长期忽视的特点,依然没有改变,维持公共生活秩序的相关制度和行为准则,没有经过历史的考验得到充分的成长,更不可能内化为人们坚实的心理沉淀。
建国初期,在计划经济时代,公共生活相对简单,人们表现出高度一致的价值取向,在社会生活中普遍表现出高尚的个人修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可以说,这时的公德更多体现的是个人的信仰和修养力量。但是,进入市场经济环境中,公共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由于历史原因所造成的公共精神的贫弱,再加上公共生活相关秩序的制度、法律建设的不健全,监督机制的效用不高,公德水平迟滞不前甚至下降的问题便日益严重。
随着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人们在精神领域的要求也不断上升。客观地说,现代社会中,人们参与公共事物的机会和热情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公共精神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社会公德意识和实践明显落后于物质文明的发展,公德意识的发展存在着若干问题:一是在公共生活中,人们更强调个人品质素养,也就是强调个人私德修养。但是以个人私德的力量来期望公共生活秩序的维持,这不是长治久安之计。二是公德应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在公共生活中,人们对权利的意识日益提高,而对义务的意识却相对薄弱。据一个对小区业主的调查,业主们能直接认识到他人违规会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就数拆承重墙了,而对于“某业主拒交物业费同时也侵害其他业主权益”的认知程度则较低。现在,小区内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况屡见不鲜。蔡若焱 (北京市海淀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理事长)说,在过去的8年里,他走访了北京大约80%的小区。根据他的统计结果,各个小区里能意识到“其他业主不交物业费会影响到我的权益” 的业主不超过5%。而很多公德行为,体现的是个体对遵守和维持公共秩序的义务,当需要做一个体现为义务的公德行为时,人们的行为便打了折扣。所以义务意识的薄弱,不利于个体公德意识的提高和公德行为的发展。三是公德意识与公德行为的不一致,即人们常说的知行不一。2002年的社会心理研究所的公德调查表明,“当看到有人正做出违反公德的行为时”,3.4%的被调查者表示,“这是有关部门的事,与我不相关”,7.5%的被调查者表示“怕打击报复,敢怒不敢言”,15.4%的被调查者表示“随大流,有人出面时也出面,没有人出面就不出头”,45.8%的被调查者表示“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出面劝阻制止”,只有27.9%的被调查者表示,“即使牺牲一定的自身利益,也会出面劝阻制止”。除了义务意识不足外,公德的知行不一有着种种复杂的原因,其结果,也是导致目前社会公德水平不高的重要因素。
三、现阶段社会公德建设的社会心理基础
从历史文化的角度分析,尽管我们因缺乏公共精神而造成现代社会公德精神的缺乏,但是,我们没有必要妄自菲薄,因为我们现阶段的公德文明建设,仍有着坚实的物质和社会心理基础。如上所述,我们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无论是政治公共生活,经济公共生活和其他公共生活都有了极大的拓展,社会的物质财富也有了充分的积累,这些,都给我们现阶段公德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同时,社会主义公德的建设也有着充分的文化与心理基础。
1、建立良好公共生活秩序是市民的热切愿望,是社会公德建设最广泛的民意基础
现代社会公共生活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物质生活的充足,人们在精神领域的需求在日益扩大,更需要一个良好的秩序来保证社会的和谐发展,也更需要一个良好的秩序来保证全体公民身心的健康发展。现代社会价值的多元化也诱导了多元的行为取向,那么,不论是政治活动、经济活动,还是日常生活领域中,重建广大市民认可的现代公共道德规范,营造有益于个体生活和整体社会良好运转的公共生活秩序,是广大市民热切的愿望。重建公德可谓是整体民心所向。社会公德建设具有最广泛的民意基础。
2、自由独立、平等民主、法制治国等现代意识日益深入人心
如上所述,中国传统社会中,宗法意识如此强大,从某种意义来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也没有相应的真正的个体意识和公共精神。个人生活和公共生活的界限不明确,是制约公德意识发展的重要障碍。只有明确个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的界限,明确个人与公共生活中个体的权利与义务,才能树立真正的公共意识、公德观念。现代社会中自由独立、平等民主、法制冶国等现代意识已日益深入人心,为现代公德意识的建设提供了新鲜的血液。
3、传统文化对个人修养的强调,为现代社会培养市民公德精神提供了坚实的文化心理支持
现代公共生活的发展要求现代公共精神与之相适应。传统文化中,对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平的重视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给我们吸收和发展现代公德精神提供了坚实的文化心理支持。我们说过,单靠个人的自觉修养来达到公共秩序的建立是远远不足的,但私德与公德可以是相辅相成的,它给我们社会文化中发展现代公共精神尤其是公德意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传统文化中,强调道德与内省的力量,强调和谐有序社会等观念,又如 “大公无私”等观念体现出超越个人恩怨得失的思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己所勿欲,勿施于人”所体现出在道德领悟上自己与他人移位置换,由己推人,倡导忠恕豁达的思想,这些思想精华,在现代社会的公共规范的建立中,仍有着深远的启发意义。
4、热情友善、助人为乐、礼貌待人等优良传统是北京市民公德建设的良好基石
中华民族是具有优良传统的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北京即将迎来2008年奥运盛事,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和风气的任务更为迫切。2002年的公德调查表明,北京市民在尊老爱幼、互敬互谅,遵纪守法、遵守秩序,热情友善、助人为乐,崇尚科学、不搞迷信等品质上表现良好;2006年调查也表明,北京市民具有乐于助人、热情待人、尊老爱幼、热心公益、礼貌平和等优良品质,再加上北京市民身上相当突出的关心时政、包容大气,教育水平高等特点,有助于人们对传统美德和现代社会的观念的兼容并蓄,这些品质为
北京社会公德的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提高市民公德水平的相关建议
除了上述原因外,现代公德缺失,公德水平难以大幅提高原因是多方面的,信仰缺失、价值观多元化、制度建设等等,人们也针对不同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我们针对有助于约束违反公德行为,提高市民公共精神和公德意识的角度,提出若干建议。
1、提高公共生活秩序的规范性
时代在呼唤公德,当公德的匮乏严重地影响到社会公众的和谐生活,成为社会文明发展的羁绊时,公德的建立成为了人们热切的心愿。但传统观念中,忽视公德等相关的公共精神的社会心理特点的改造,不是一蹴而就的,再加上个人文明素质的差别,社会的引导性约束就极为重要。应在广大民众广泛认同和积极参与的基础上,遵循普遍适用、广泛、公平原则,设立规范性公德条例,在社会上建立严格外在的约束,比如针对不同的公共生活领域,建立相应的规范,如公共交往公德、公共场所公德、环境卫生公德、网络交往的公德规范等,通过规范建立和宣传的过程,逐渐加深公众对这些规范的认同。
2、提高监督、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有关公德规则制度一般表现为具有倡议性质的规定、公约或者是与特定公共场合相关的须知,如文明礼貌公约等。对公德规则的遵守大多依赖于人们的自觉意识和行为,辅以相关人员的规劝。
个体的公德意识和觉悟参差不齐,对非公德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的成效,对公德建设尤为重要。我们经常会观察到这样一种情况:违反公德的人从非公德行为中,得到了“好处”,如随地扔垃圾的人,节省了自己的时间,排队加塞的人占到了座位,而讲公德的人却失去了个人的“利益”,结果是违反公德的人得不到惩罚和强烈的谴责,讲公德的人得不到奖赏或鼓励。从行为心理学的角度看,在管理失效的情况下,讲公德的行为得不到强化,违反公德的行为也不会因为受到处罚而弱化,反而得到了自我的好处,长期以往,助长了违反公德行为的发展,而不利于维护公德行为的成长。所以现阶段公德意识的建立,除了对市民进行公德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外,在行为管理上必须制定严厉的制度,对违反公德行为外部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和约束,所谓严厉的制度,也就是,除了舆论的谴责外,还要让个体为自己违反公德的行为付出时间、金钱或是其他物质上的代价。只有奖惩分明、有效才能扬善除恶,扶正祛邪,并在个体的意识和行为之间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也就是“我如果做了违反公德的事,不利于别人,也有害于我自己,所以不能违反公德。”而不是“我遵守公德,便自己浪费了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巩固和强化市民维护公德的行为。
提高公德行为管理的效用要做多方面的工作,在遵守秩序、讲礼貌方面要做更多的舆论的呼吁,对见义勇为的个体要建立完善的保障和奖励制度,对不良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严重的行为甚至可用法律的形式来制裁。
3、充分开展公共精神和公德意识的教育工作
规章制度甚至是法律的约束,在于促进公德意识的潜化过程。在广大市民心中培养公德意识和公共精神,使公德意识成为普遍的核心的人格特质,是现代社会公德建设的最根本举措。公德意识和公共精神的教育应是全民都应开展的活动。不仅要对从小抓起,在学校、家庭、公共场所培养儿童的公德精神,也需要充分采用多种媒体手段,营造强大的舆论力量,对成人进行有效的公德精神教育宣传工作。公德意识和行为逐步从他律转化为自律,从外部约束内化为公民的心理和人格力量,成为维护良好公共秩序的高度自觉意识,才能促进社会公德水平的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