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宣传、贯彻2007年“消费和谐”年主题,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大对邮政普遍服务的规范管理和社会监督力度,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提高邮政普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广东省邮政管理局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于2007年末至今年初,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
邮政业普遍服务状况
调查活动。
本次调查针对邮政普遍服务领域,调查内容包括:邮件寄递时限、资费、出售品价格、邮件投递准确性、安全性;邮政服务网点、邮筒(箱)、信报箱设置;邮政服务网点营业时间、营业人员服务态度、网点内设施;邮件投递深度和频次;邮件查询、赔偿等情况。
调查对象包括城镇居民、农村及企事业单位(城市集团)用户,所有调查对象由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在邮政名址信息库中随机选取。本次调查收回样本1901份,完成有效样本1823个。
调查结果如下。
第一部分 邮政普遍服务的基本现状
一、城乡邮局(邮筒)设施配置情况
调查显示:在城镇,距离被调查对象最近的邮局在1000米以内的占37.76%,2000米以内的占73.12%;而在农村,1000米以内的占27.91%,2000米以内的占53.64%。此外,在城镇中距离被调查对象最近的邮筒在500米以内的占23.89%,在2000米以内的占81.12%。
该数据显示:一方面邮政单位在城乡基本邮政配套设施的投入和建设有差别,城镇和农村相关设施的配套密度影响了用户使用的便利程度。另一方面,我省目前邮政服务网点和邮筒(邮箱)的设置密度已基本达到了国家局颁布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要求。
二、信报箱是城镇用户接收信件等资料的主要方式,农村则直投到家里
调查显示:79.69%的城镇个人用户反馈,信件在其居住地一般都投递到信报箱中,投递到传达室、居(村)委会等地和直投家里的分别只占11.83%和8.48%;而在农村,66.82%的信件直接投递到家里,用信报箱接收的只占17.67%,投递到传达室、居(村)委会等地的比例最少,为15.51%。
该数据显示:在城镇用户中,信报箱是接收邮政信件、报纸等资料主要的方式,也是安全便捷的方式之一。建议在农村加大这种方式推广,提升邮政信件资料投递的安全、便捷、时效性。
第二部分 用户(消费者)使用邮政普遍服务的情况
一、订阅报纸杂志、寄信、包裹业务是各类用户最常使用的邮政业务
调查显示:在对各类用户的调查当中,最常使用的邮政业务是订阅报纸杂志。其中企事业单位(城市集团)比例最高,达79.47%,其次就农村为77.05%;城镇则为75.63%,城镇个人用户中,寄信、包裹业务使用率均超过五成,各达63.27%、51.37%;在农村,使用率超过五成的业务则包括储蓄、寄信及汇款,比例各为64.19%、59.69%、55.66%;在企事业单位(城市集团)用户中,主要使用的业务包括快递、寄信和包裹等,各达68.91%、69.21%和51.03%。使用率较低的包括义务兵通信、盲人读物寄递等业务,均未超过1%。
该数据显示:在各类用户(消费者)的使用习惯中,传统的邮政业务(如寄信、包裹、汇款、快递等)依然占据着重要位置。而随着邮政业务的不断拓展,代交电话费(交通违章处罚等)、物流、商业信函、邮送广告等服务也有不断增长的趋势。
二、过半数个人用户在一年中使用邮政业务6次以上
调查显示:在过去一年中,55.08%的城镇个人用户使用邮政服务6次以上,3-6次的也有28.91%;而在农村用户中,使用6次以上的占56.90%,3-6次的也有24.34%。而表示“未曾使用”的农村用户仅占4.19%,城镇个人用户更低,仅为0.96%。
该数据显示:个人用户(消费者)使用邮政服务的情况非常普遍,使用频率也比较高,这充分表明,邮政普遍服务已成为绝大多数城乡消费者日常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三、超过90%的个人用户通过邮局或邮政特快专递邮寄物品
调查显示:城镇个人用户中有56.51%的人选择去邮局寄包裹,33.81%选择邮政特快专递,农村用户中则有56.90%的人选择去邮局寄包裹,37.05%选择邮政特快专递。综合上述数据,超过九成的个人用户(消费者)通过邮政渠道邮寄物品。
该数据显示:绝大部分的消费者选择邮政邮寄物品业务,表明当前消费者对邮政邮寄物品业务的认可度高于其他形式的社会物流快递服务。
四、超过70%的农村用户习惯去邮政储蓄存取款,接近70%的城镇个人用户习惯去邮局汇款
调查显示:71.01%的农村用户习惯去邮政储蓄存取款,选择去农村信用社或其他商业银行的各占14.26%和14.73%;67.14%的城镇个人用户更习惯于去邮局汇款,选择去其他商业银行的占32.86%。
该数据显示:由于邮政设施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对农村的延伸度更广更深,对于有需求的个人用户而言,使用邮政渠道可能更便捷。
第三部分 用户(消费者)对邮政普遍服务的具体评价
一、邮局每天对单一地址投递频率集中为一至三次
调查显示:超过八成的个人用户反馈当地邮局每天对其居住地投递的频率集中为一至三次。其中在城镇个人用户的统计数据中,该比例最高,达83.63%,在农村,该比例也达81.09%。而对企事业单位(城市集团)用户的调查中显示,当地邮局对其单位所在地投递的频率主要集中为一至二次,比例为62.46%。
该数据显示邮政信件、报纸等投递业务非常普遍,并为各类用户广泛认知。
二、80%的农村用户、70%的城镇个人用户认为邮局营业员的服务态度良好
调查显示:在农村用户中,80.47%的人认为邮局营业员的服务态度良好,认为差的只占1.24%;而在城镇个人用户中,72.64%的人认为邮局营业员的服务态度良好,认为差的只占1.08%。
该数据显示邮局营业员的服务态度得到大部分个人用户(消费者)的肯定和认可。
三、各类用户对邮政信函、包裹资费普遍表示“可以接受”
调查显示:对于邮局包裹服务的价格,77.18%的城镇个人用户和75.35%的农村用户表示“可以接受”;对于邮局信函的资费,87.93%的城镇个人用户表示“可以接受”;对于邮局出售品的价格,85.90%的城镇个人用户表示“可以接受”;对于邮政商业信函服务的价格,79.47%的企事业单位(城市集团)用户表示“可以接受”。
该数据显示:用户(消费者)对邮政信函、包裹资费的普遍接受表明了邮政机构(邮局)对此类服务收费定位的合理性。
四、超过50%的企事业单位(城市集团)用户认为“使用邮政服务很方便”,超过60%的城镇个人用户“可以接受目前信函包裹的寄递速度”
调查显示:在使用邮政服务时,55.42%的企事业单位(城市集团)用户认为“很方便”,认为“一般”的占41.94%,只有2.64%的用户认为“很不方便”;对信函、包裹的寄递速度,65.11%的城镇个人用户表示“可以接受”,认为“很快”或“偏慢”的各占14.22%和20.67%。
该数据显示:城镇用户普遍认可邮政寄递物品的速度,企事业单位对使用邮政服务的便捷性也一定程度上给予肯定。
五、超过70%的城镇个人用户认可邮件查询(赔偿)的便捷性及邮件赔偿标准的合理性
调查显示:68.94%的城镇个人用户认为“邮件的查询和赔偿服务是方便及时的”,18.04%的消费者持否定意见;对于邮件赔偿标准,67.38%的城镇个人用户认为“合理”,认为“不合理”的占11.59%。
该数据显示城镇用户普遍认可邮件寄递服务的效率,对邮件相关赔偿标准的合理性也表示认同。
六、用户(消费者)反馈发生邮政信函包裹、报刊杂志的丢失和缺损机率偏高
调查显示:有88.41%的城镇用户反映没有出现过信函、包裹在邮寄过程中丢失或损毁的现象,但有11.59%的用户遭遇过;对于是否遭遇过在邮局订阅报刊杂志丢失、短缺的经历,有和没有的比例分别占21.86%和78.14%。
该数据显示在邮政机构办理寄递和订阅邮政报刊杂志业务中,信函包裹、邮政报刊杂志的丢失和缺损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如何减少用户的损失,是邮政单位需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
七、约30%的企事业单位用户认为邮政快递服务价格偏高
调查显示:对于邮政快递服务的价格,66.86%的企事业单位(城市集团)用户表示“可以接受”,认为“偏高”的达30.50%,只有2.64%的用户认为“偏低”。
该数据显示:对邮政快递的费用,约三成企事业单位用户反映偏高。
根据本次
调查统计的结果,用户(消费者)对当前邮政普遍服务的总体评价是,在城镇个人、农村及企事业单位(城市集团)三类用户中,平均65.5%的用户(消费者)对邮政服务表示很满意,平均31.38%的用户(消费者)认为“一般”,仅有3.12%的用户(消费者)表示“不满意”,表明用户(消费者)对我省邮政普遍服务的整体水平和现状给予了普遍的肯定。